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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拟“取消电动车车载充电器”?不要再被带节奏了你们都理解错了

  上月,工业与信息化部科技司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《电瓶车充电器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》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的意见,征求意见的内容主要是禁用车载电动车用充电器,和增加了电瓶车用充电器溯源编码永久性标识以对应试验方法。

  消息一出,有人说:“完了以后电动车充电必须得找充电桩,电动车以后还怎么骑”;其他大部分人理解的是取消电动车上给手机、充电宝等设备充电的usb接口,认为此项意见稿对有即时配送需求的快递、外卖小哥极其不友好。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

  而之所以引起大家的广泛热议,最主要的还是网上有些声音在带节奏,诸如“不要再从不加油的电动车身上榨油”、“不要折腾老百姓”之类的言论层出不群,看似很共情,特别有道理,但回归理性后,你们真的读懂工信部的意见稿了吗?

  事实上,这里所指的电瓶车车载充电器,并非我们常用的分离式电动车充电器,也不是以电池为电源给手机充电的USB充电接口,而是市面上几乎看不到的将充电器一体化地安装在车身内部的类型。

  这种设计在整车出厂时就已安装好,无需用户额外配置充电器,而且不易从车体上分离。那么为何会被拟禁止呢?

  这点其实考虑的比较多,比如充电装置工作时高温,集成在车内工作环境会更加恶劣,安全性大幅度下降,包括损坏更换维修的便利性等等。换句话说主要还是出于安全考虑,由于充电器行业的准入门槛较低,市场之间的竞争激烈,产品质量参差不齐,因此在使用内置充电器时,有可能会出现线路老化、过充不稳定、进水短路等情况,从而引发火灾。

  也就是说,内置充电器的风险事实上是大于收益的,因此在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做出这样的规范并无不当。

  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,工信部的意见稿并没有太大影响,其目的也是为了进一步遏制充电隐患,严格把控电动车充电器的安全性,确保用户的使用安全。

  所以大家不用过于担忧,更不要被带节奏,正确理解政策,买车时选择带外置充电器的即可。还有任何疑问,欢迎在评论区留言,我们一同探讨。‍‍‍‍‍‍

日期: 2024-05-14  作者: 平板笔记本电脑电源  [返回]